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哺乳期间的孩童若是进行离婚诉讼,应该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然而,当女方存在如下情形时,抚养权可以交由男方承担:
首先,女方如患有长久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它严重的身体疾病,并且子女与母亲共同生活将会面临较大风险;
其次,如果女方具备抚养能力却未尽到抚养责任,且父亲坚持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
再次,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与母亲共同生活;
最后,若父母双方达成共识,决定由父亲承担抚养责任,且这一决定不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