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的确,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暂且搁置这一步骤,并明确向开发商提出需要其提供详尽的维修计划。
在实施维修工程之前,务必保留这一权利,直至房产状况达到您的满意标准再行决定是否收取。
否则,如果电线外露的问题被开发商归咎于您的使用不当所致,那么无论您如何努力解释,都可能陷入无法自证清白的困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