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制定之法规,消费者享有充分的权利进行退换货。
若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未能达到其质量标准,消费者即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协议,选择退货并向经营者提出更换、修理等相应的违约责任主张;
或在接收商品后的第七日开始行使退货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