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明确规定指出:
若由于一方当事人的重婚行为;
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
实施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
对其配偶进行残忍的虐待或遗弃以及在婚姻关系中存在其他性质极其恶劣的严重过错等因素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应享有索赔的合法权益。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均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1)重婚行为;
(2)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
(4)对其配偶进行残忍的虐待或遗弃;
(5)在婚姻关系中存在其他性质极其恶劣的严重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