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运营出租车业务所需提交的主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驾驶执照正本及副本,同时需附上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纪录的证明文件;
学历证明文件(要求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其复印件;
道路运输行业相应资格证书;
健康证明以证明其身体状况符合运营车辆要求;
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三张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合作承包经营协议或者公司化运营承包合同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请备妥上述申请表格与所需材料并前往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十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
(二)有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二年以上驾龄;
(三)经客运服务职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遵纪守法。被取消营运资格的驾驶员,从取消之日起的一定年限内不得从事客运服务。不得从事客运服务的具体年限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