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均属违法行为,同时赌资也并不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
而那些沉迷于赌博者最终都难逃失败的命运,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在赌博游戏中多次出现金钱交易,那么很有可能会落入他人精心设计的陷阱之中。
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请您务必保持警惕,切勿再次投入任何资金进入赌博活动。
赌博不仅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赌博者还将面临行政处罚;
此外,赌博所涉及的资金属于非法所得,将被依法予以没收,且赌资同样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被称为不当得利;
从道德层面来看,则被视为不义之财,理应归还给受害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四十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