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要了解自身是否已经接到诉讼相关信息,可以尝试以下步骤:
首先,您可能会接到一条关于诉讼的短信告知函,其中包含案件编号、预定开庭日期、提起诉讼的法院名称以及具体的法律议题等重要信息;
其次,您也许会收到由法院直接寄送的传票,通常情况下,法院负责处理该案件的记录人员将会优先通过固话联系被告,以确认送达地址是否准确无误。
如果当事人位于被告所在地,他们有时也会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来呼唤当事人前来法院领取相关文件;
最后,您还可以选择拨打法院公开的服务热线,在接通客服后简单报出您的个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便可得知您是否已成为诉讼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