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判定因避让车辆所引发事故的责任归属时,首要依据是哪一方违背了交通法规中的通行规则。
若双方皆存在违规行为,责任分配上则应考虑谁的过失更为严重,从而确定谁负主要责任。
而在两方过失程度相当的情况下,便会产生平等责任的结果。
之所以说“避让对方车辆”这句话比较模糊,是因为它可能意味着对方车辆逆行,此时你的正常避让将使其承担全部责任;
但倘若你在避让过程中出现了不当行为,或者按照交通法规本应由你让行,那么你就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关于责任的具体划分,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无法达成共识,则需上报交警部门进行裁决。
其次,若车辆被认定为实施了紧急避险行为,则可免于承担法律责任。
紧急避险是指在面临国家公共利益、个人或他人生命、财产及其他权利受到正在发生的威胁时,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不得已而牺牲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