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年满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而言,他们在父母决定离婚之时,有权自行作出选择与谁共同生活。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当离婚行为发生之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通常会以母亲直接抚养为主导原则。
然而,若已经达到两周岁或者更高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则应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并依照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原则来做出最终判决。
至于那些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孩子,他们的真实意愿理应得到充分尊重和考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