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当驾驶人员达成规定的考试分数后的首次驱使车辆移动过程中,若未能保持原有的行驶状态,则会被视为闯红灯行为;
反之,如果能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则不属于此范畴之内。
2、当交通信号灯提示变为红色时,即使车体前部已经超越停车界限,而车尾部分尚未完全通过,也并不列为违反闯红灯的现象;
然而,如果驾驶员选择大幅度倒车以避开路口,却不幸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下来,那么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闯红灯了。
3、鉴于黄灯与红灯间存在着三秒钟的短暂过渡期,因此电子警察必须全天候运作。
黄灯亮起之际,电子警察并不会进行拍摄,只有在红灯正式亮起的那一刻,才会进入拍摄模式,在此之后的任何违规行为均会被判定为闯红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