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可以寻求在签署空白合同现场的明了情况的公开见证人的支持与证明。
相关的证据范畴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当事人的陈述观点;
其次是各种形式的书面记录,如书证、物证等;
第三是实物证据和视觉影像资料,例如音频、视频文件等;
第四是各种形式的电子数据;
最后,只有经过严谨的核实审查后,这些证据才具备成为认定实际情况的可靠依据的资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