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前,请您先行备齐相关资料。
若仅因电子监控设备拍摄而产生的交通违规记录,只需携带行驶证即可进行处理;
若涉及超速违章行为,则需备齐行驶证、驾驶证以及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
如不幸收到罚单,还需要携带出发决定书与行驶证。
2、在准备妥当上述资料之后,请前往当地车辆管理所进行核实。
在车管所内,您将有机会查看相关照片,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确认书。
3、在完成确认书的填写工作后,请前往车管所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无论您选择哪家指定银行的分支机构,均可顺利完成此项业务。
通常情况下,您可以在自动取款机上轻松完成缴费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