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辆驾驶员在其记分周期结束前发生的违规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及扣分数项,可在记分周期结束之后进行处理。
然而,若在同一计分周期累积得分超过12分,则需按照相应监管条例参加教育培训以及理论知识考核。
至于违规行为的处理流程如下:
首先,驾驶员需携带驾照以及行车证前往机动车辆违法地点或者车辆登记所在地的任意一处交通警察大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接受处理;
其次,您也可以选择将车辆信息与"交管"手机应用程序进行绑定,这样便能在该应用上直接处理违规行为。
请注意,仅限于已成功绑定的违规行为方能在上述应用中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