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无证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问题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首先,若无证驾驶行为是整个事故发生的唯一原因,且操作者即为车主本人,那么其应与无驾驶证的驾驶人一起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如果对手车主存在显著的过失,并导致交通事故产生直接或间接损害,同时这种损害又和机动车一方责任紧密相关的话,受害方应要求机动车的实际使用者负有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在事故发生过程中也存在过失,他们将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