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劳动者权益纠纷处理,以下仲裁裁决被视为终局性决定:
由于执行国家制定的劳动规范而引发的对工作时间、休息日、带薪年休假以及社会保险投入等相关内容的争议;
关于员工向用人单位追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赔偿或补足款项,总额不超过所在地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之数额的争议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