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实际上,情况并不尽然如此。
对于案件的裁决,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实施方式,即现场宣告式以及定期宣告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如若决定采取现场宣告的形式,那么则应当在宣告之日起的十个自然日内将裁判文书送达给诉讼参与人;
如果选择进行定期宣告,那么在宣告之后的第一时间内,应当由司法机构将裁判文书发放予所有当事人。
在做出最终裁决之时,审判人员必须明确地告知每位当事人其所拥有的上诉权、上诉期限以及上诉所需前往的相应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