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事先获得许可之下曝光女性私密之处,无疑属于严重侵害这位女士隐私权利之举,然而这种情况通常并不足以构成犯罪。
然而,关于那些擅自窥探、拍摄、窃听和传播他人隐私的行为者而言,他们在大多数情况下将会面临行政处罚,通常是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倘若情节更为严重的话,将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上至十日以下的拘留,并且在此基础上附加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