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持卡人因故离世,该银行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其名下遗产中进行欠款追讨。
若持卡人并无任何财产可供支配,则其所拖欠之款项自当随之消散。
然而,倘若持卡人生前有遗嘱或其他形式的财产分配安排,则所有继承人须在他们所继承的遗产范围之内,承担起偿还持卡人所欠信用卡欠款的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需按照法律规定,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债务,且此种清偿行为应以其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
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如有自愿偿还意愿,则不受此限制。
但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他们便无需再对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债务负有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