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伤势被鉴定为轻伤二级。
关于轻伤二级的具体定义如下:
1.受伤肢体的手部功能丧失,累积占全手功能的4%以上;
2.除拇指之外的任何一个手指指关节离断或缺损;
3.两根相邻手指的指骨发生了线性骨折或者其中一根指骨发生了粉碎性骨折(不包括第2至5手指末端指骨);
4.舟状骨骨折、月状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十条
轻伤二级
1、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2、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3、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4、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