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屋动迁补偿措施如下所示:
首先,住户将作为住宅房屋搬迁的衡量单位,并以整户为规模,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一次性的搬家费用。
其次,详细的补偿标准根据面积进行区分,主要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对于不足150平方米(包含15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其支付标准设定为每人每天1000元;
而对于150平方米至300平方米(包含300平方米)之间的住宅房屋,其支付标准则相应提高到每人每天1500元。
至于其他地上(下)附属物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仓房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165元,沼气池每个的补偿金额为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在190元至300元之间,猪鸡舍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在150元至260元之间,塑料大棚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在165元至280元之间,菜窖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在180元至330元之间,砖石墙每延长米的补偿金额为190元,格栅(包括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的补偿金额为450元,大门楼每个的补偿金额为2400元,饮用水井(包括压水设备)每眼的补偿金额为1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包括泵水设备)每眼的补偿金额为15000元,排灌大井(包括设备)每眼的补偿金额为3万元,排水管(包括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的补偿金额在80元至150元之间,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为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为3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补偿标准可能因时间和地区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