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之后的理赔环节,我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受害方也就是被保险人应该立即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其次,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通报人员伤亡状况;
紧接着,根据相关的书面证据以及收据进行理赔手续的办理;
最后,对于后续仍需支付的赔偿款项可与之前的款项一并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