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审判期限涵盖了整个案件审理流程,通常情况下约为一个月左右。
实际的开庭时间将由法院依据工作计划进行合理安排和调度。
而所谓的审判期限,即是指自正式立案的第二日起到裁判宣告或者调解书送达之日为止的这段期间,但是其间包括的公告期、鉴定期间、审理当事各方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对各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做出裁定的期间均不应当被计算在此期限之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