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赠与合同中,撤销权具有时效性。
赠与人所享有的撤销权,自其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原因之日起开始计算,并且必须在一年之内行使。
如果赠与人发现受赠人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义务时,应该从其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向相应的法律机构提起诉讼。
若逾期未予起诉,则相应法院将不提供任何保护措施。
对于撤销权,自债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撤销事件真相之日起一年内应予以行使。
若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债权人仍未行使撤销权,那么此项撤销权将会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