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瑕疵担保责任,作为担保责任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所代表的意义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交易活动中任何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或者权益转移至另一方手中时,必须保证所移交的财产或权益没有任何形式上的瑕疵。
如果在移交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或权益存在瑕疵情况,那么就需要向接受方承担相应程度的法律责任。
在传统的瑕疵担保理论之中,具体可以划分为权利瑕疵以及物之瑕疵两个方面,这两者共同构建起了一套完整且严密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
【出卖人根本违约的风险负担】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