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被视为可能实施了指使人打人事件的相关责任人无法被进行直接责难。
依据我国《刑法》之规定,每位公民所享有的合法财产权益及人身权益理应得到宪法层面的充分保障,未经法律按程序设计的合理缘由,任何侵犯公民人身权益的行为皆属非法。
然而,若有确凿证据可证实该行为人确实存在指使他人行凶之实,且法院得以对其进行定罪审判,那么,对于此类责任人进行追责便完全符合法理与情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