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程序中,若双方无法就子女的监护权达成一致协议,应遵循以下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首先,双方当事人需进行友好磋商,以期妥善解决此事;
若未能取得共识,则须诉诸法院,由司法机构裁决。
其次,对于年龄不足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需归属母亲直接行使监护职责,但唯有一种情况除外——倘若母亲离家出走或者患有重大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甚至存在吸食毒品等严重不良行为,那么此时,法院将考虑将子女交由父亲抚养。
再者,当子女年满两周岁时,若父母双方仍未就监护权问题达成一致,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将子女交予最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
在此过程中,若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当,法院通常倾向于将子女交由母亲抚养。
最后,若父母双方协议决定,让两周岁以下的女孩跟随父亲生活,且这种安排不会对其健康成长产生任何负面影响,那么法院也可能会支持这一决定。
此外,对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在做出监护权裁定时,必须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