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出借方要求借款人依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偿还利息的诉求,应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然而,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出合同订立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上限时,则排除此例外情形。
因此,关于月利率为2%是否合法的问题,关键在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确切数值,只要该利率未达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上限,便可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权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