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肇事方拒绝在各大汽车品牌授权的4S店内接受车辆修复工作,以便保障车况符合原厂标准以及避免日后出现新的质量问题,那么您可以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妥善处理此事:
1.
首先,您应该与肇事方进行充分沟通,探究其拒绝在4S店内维修的真实原因。
这其中既可能涉及到维修费用过高的问题,也可能是肇事方另有他选。
在此基础上,您应尽力与其展开协商,以求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满足彼此的需求并维护自身权益。
2.
其次,若肇事方坚决不愿意在4S店内进行维修,您可寻求专业人士的协助,例如咨询律师或者保险公司的代表。
这些专业人士将能够为您提供法律及财务方面的专业建议,助您妥善解决此项纠纷。
3.
最后,若肇事方仍然坚持不在4S店内进行维修,您可向其提供其他可行的替代方案。
例如,您可以建议对方选择其他信誉良好、技术实力雄厚的维修店或技师进行车辆修复工作。
同时,务必确保所推荐的维修店具备良好的口碑和专业的技术水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