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此应如何处理?
针对借款之后,对方拖欠款项不予偿还的情况,其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进行妥善处置;
其次,也可选择寻求有关部门如法院或调解委员会的协助,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意见;
此外,借款人亦可依法申请支付令,督促对方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债务;
最终的手段就是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即向上诉法院提起关于民间借贷的诉讼,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所持有的债权凭证上并未明确记载债权人姓名,那么即使持有这些凭证的当事人提起了民间借贷诉讼,人民法院仍会予以受理。
然而,若被告对原告是否具备债权人资格提出了有事实依据的反驳,且经过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原告并不符合债权人资格要求的话,则该案件将被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