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向他人借款并未签署借据,但对方却未能按照约定偿还欠款时,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以保护自身权益:
搜集足够充分的证据材料提交至法院提起诉讼。
在缺乏书面借据的情况下,作为债权人,您有权利用如电子邮件往来信息、各类社交软件上的对话记录、电话录音文件、银行转帐凭证以及证人证言等多角度的证据来证实借贷关系的确立及存在的事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