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著作权争议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分配,依据如下五项原则进行:
1.当著作权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当由侵权行为的实际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储存或扣押所在地、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处理;
2.倘若涉案作品为网络上的著作权受侵害,则应由侵权行为的发生地或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
3.对于涉及到域名的侵权争议案件,其管辖权归属于侵权行为地或被告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4.在著作权权属争议案件中,应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5.至于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其管辖权则由被告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负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