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填写完整并签署两份《借款申请表》;
2.请提供您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一份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以及一份复印件。
对于已经结婚的申请人,需要额外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以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为了证明您具备还款来源和还款能力,我们需要您提供相关的资信材料,例如薪资证明、纳税记录、银行存款账户流水、有价证券凭证、投资证明或者是拥有其他资产的证明等;
4.如果您有意向进行贷款,请提供一份原件以及一份复印件;
5.如果您选择以房产作为抵押物,请提供由专业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书;
6.若您希望提供其他形式的抵押或质押作为阶段性的担保,请提交抵押物或质押财产清单、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权处分人(包括配偶)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声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