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行政复议获得成功后,相关人士有权要求做出原决定的机构撤回该决定,并可就其遭受损害的合法权益提出赔偿请求。
根据我国现行的《行政复议法》明文规定,若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过程中未曾提出过行政赔偿请求,那么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裁定撤销或变更罚款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必须责令被申请人归还财产,并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和冻结等限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