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近年来,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改内容如下:
①个别犯罪责任年龄被适度下调;
②对于涉及强奸不满10周岁幼女的严重违法行为,可以判处死刑;
③将高空抛物、冒名顶替上大学等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行为纳入到刑法范畴之中;
④针对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极端危险行为,也正式规定为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条第一款
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条第一款
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