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相关流程如下:
首先,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来编写相应的起诉状;
其次,因为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所以我们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接下来,将撰写完整的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查;
在此基础上,由法院裁定是否接受此次诉讼;
若法院决定立案审理,那么便会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被告方发放对应的起诉书;
最后,听取法院安排的开庭日期、时间,并分别向原、被告发送开庭传票。
如果法院经调解无果,通常情况下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