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借贷方因故自杀身亡,那么担保人必须负有偿还债务的责任。
然而,假如担保人为一般保证人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有权优先使用借贷人所遗留下来的全部财产来清偿债务;
而如果担保人已经与债权人明确约定需承担连带责任,那么便可视作是连带责任保证人,此类情况下,担保人将被要求对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的债务承担起连带清偿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