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遭遇交通事故,应立即电话拨打122进行报案。
若当事人之间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赔偿存在异议,且各方当事人均一致同意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处理,则应在收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部门提交书面调解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