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配偶离世后房产的继承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产中存在夫妻双方共有的成分,那么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应该首先将这部分房产的价值除以二,然后将其中的一半归属给配偶;
但如果在生前双方就此问题已经达成过相关协议的话,即按照之前的约定进行财产分割。
其余的一半房产价值可以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接下来将依据遗嘱以及法定继承的顺序对其进行遗产分配。
除非房屋并不包含任何共同财产的成分,否则将依照上述原则和顺序进行遗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