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使行政诉讼权乃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团体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主要方式之一。
在着手进行行政诉讼过程中,各位务必留意下列关键点:
1.原告主体资格提起行政诉讼者须为行政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和行政关联方。
换言之,仅当与行政行为存在直接利益冲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团体才具备提起诉讼的资格。
2.行政行为侵害权益行政行为唯有对行政相对人或关联方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方可作为发起行政诉讼的依据。
若行政行为并未触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则该等相关方无权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