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实际上,机动车仅需购置一份交强险便可安全地上路行驶。
然而,我们并不鼓励驾驶员仅仅投保这一项强制性的保险。
为了更好地保障您和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权益,我们通常推荐车主在选择交强险的基础之上,还应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险等其他必要的险种。
这样不仅能够为您的驾驶之旅提供更为全面的风险保障,更能体现出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尊重与负责。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