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份标准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撰写:
首先,需要明确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等;
接着,需详细列出被申请人的全称以及相关联系方式;
除此之外,还需在书写中详述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请求事项,同时列举出申请行政复议所依据的主要事实与理由;
最后,申请人必须亲自签署或加盖印章,并注明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
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