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犯他人隐私权益者,有可能遭受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法规所给予的行政制裁。
凡实施诸如偷窥、偷拍、窃听或散播他人隐私等不当行为者,将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将面临五日至十日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那些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窃取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人,若情节严重,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由法院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倘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若行为人在执行职务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取了公民个人信息,并将其出售或提供给他人,那么将在上述量刑标准的基础上加重处罚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