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建议您在持卡人信用卡逾期后的大约三个月内启动与银行的协商进程,而这段重要的时期通常会发生在银行将债务转交给外部第三方进行催收的时刻。
在信用卡逾期初始阶段,通常由银行自身机构负责催收工作,对您个人的日常生活并不会造成过于严重的影响。
然而,若您在逾期较长时间之后才开始寻求协商解决方案,那么此时所累积的高额利息及违约金将会使还款变得极为困难。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逾期后的三个月左右尽快启动协商程序,以期达成最佳的还款方案。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
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