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成年人分娩后,其子女有权获得合法身份登记。
在申请户籍登记时,需要向相关机构提交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父母其中一方的居民户口簿,而若选择将孩子随父亲姓氏,则须递交亲子关系证明文件。
然而请注意,在未婚状态下生育子女,违背了我国的计划生育法律规定,当事人理应依据法律规定,至户籍所在地区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用(某些情况下,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亦可受托代为征收此项费用),同时务必妥善保管缴费的收据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