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离婚诉讼中,女方主张争夺子女抚养权,以下策略将具有实际效果:
首先,女方应当具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男方曾对未成年子女实施过严重的犯罪行为,此时男方显然不再适宜继续与子女共同生活;
其次,当子女年龄尚不足两周岁时,由母亲亲自照料无疑更为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发展;
最后,女方还需能够证明自身相较于男方而言,拥有更为优越的经济实力,职业稳定性更高,能够为子女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从而助力他们更好地成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