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所有证据具备有效性之前,必须先满足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尤其是个人隐私权这一前提条件。
举例来说,离婚诉讼中,若一方当事人为了获取有力证据而采取录音或偷拍照等手段,只要这些方式符合法律规定且未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那么其所获得的资料便构成了有效证据;
反之,如果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即使证据本身真实可靠,亦无法得到法庭的认可。
此外,伪造证据也是绝对禁止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