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在狱中的人士而言,如若夫妻二人能够达成共识,同时又得益于该名服刑者具备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的条件,那么便可携手一同前往任意一方的长居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处,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完成此项程序后需要经过为期三十日的冷静思考期才能最终领回离婚证书。
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达到离婚的目的,则应向被告方所在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其每年生活超过半年以上的常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对案件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则会作出判决,批准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