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婚姻存续期内,夫妻双方对于各自名下的财产所有权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明确约定。
此种财产约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双方在约定中未明确说明的部分,则视为无约定。
此外,当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作出归属各自所有的约定时,如第三方知晓此项约定,则应由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来承担相应的债务;
反之,若第三方不知晓此项约定,则仍需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若夫妻间存在关于赠与房产的协议且已进行公证,那么该协议将无法被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
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