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离婚时房产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将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为购置该房屋而付出的所有资金(包括本金和利息)相加,然后除以该房屋的购买价格,得出总的应还利息;
接下来,根据房屋当前的市场价值或者经由双方同意的估值,再次乘以50%,便可得到最终的房产补偿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此种方法仅适用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对于婚前由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房产,仍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