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配偶在婚姻缔结前故意对自身患有精神疾病这一情况予以隐瞒,受害方当事人有权根据相关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除此段婚姻关系。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当夫妻双方之间的情感关系因配偶无端隐瞒疾病一事而遭受严重破坏时,受害方当事人可携带离婚所需的各项证明文件前往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对该离婚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与调解工作;
如经查证,夫妻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无法通过调解手段修复,那么人民法院将依法批准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